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可撤销合同和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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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可撤销合同和合同的终止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四大类十六字口诀)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重点难点】关于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
(1)如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定性为可撤销合同,体现了对受害人意愿的尊重
(2)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则为无效合同
3.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主体-弱势或受害一方)
(1)重大误解的误解人
(2)显失公平的受害人
(3)被欺诈方被胁迫方
(4)乘人之危的受害方
合同效力裁定机构
(1)法院
(2)仲裁机构
4.撤销权的灭失(二选一)
(1)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2)当事人知道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5.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相同)
(1)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清理、结算、仲裁三类条款仍然有效)
6.合同终止的分类(6种原因)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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