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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2016-12-20 15:3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新疆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暂未公布,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预计于考后3个月开始(2016年12月下旬),建设工程教育网会为大家报道!为了帮助大家及时获取到成绩查询信息,建设工程教育网开通2016年一级建造师成绩短信免费提醒系统,点击进入>>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为: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60

96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成绩单领取说明: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并点击下面的链接后查询并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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