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已经落幕,相信很多考生都在期待着自己的考试成绩,但是,您是否可知,查询成绩并不是您直达取证的最后一步。那么,查分后还需进行哪些工作准备呢?建设工程教育网来为您解答。
第一、部分地区实施考后审核,请以下省份考生注意:
湖南、山西、重庆、新疆、云南、广东
第二、成绩管理制度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第三、证书领取事宜
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携带资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第四、证书注册事宜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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