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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部分地区暂停一级建造师证书邮寄工作的通知

2021-01-28 16:4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部分地区暂停证书邮寄工作的通知》,涉及部分收件地址的证书邮寄申请,暂时停止受理。

关于部分地区暂停证书邮寄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近日,收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通知,由于疫情防控管制原因,新疆、河北(石家庄、邢台、廊坊)、黑龙江(绥化、伊春、齐齐哈尔)、吉林(公主岭、通化、松原)、北京(顺义)、辽宁(沈阳、大连)等地区暂时停止接件,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因此,涉及上述收件地址的证书邮寄申请,暂时停止受理。请办理邮寄取证的考生,尽量选择其他地区的收件地址。待邮局恢复接件后,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发布通知。

点击查看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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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纲 / 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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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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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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