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考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生活当中会经常遇到租赁的问题,遇到过和法律规定是有不同的,本文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分享2018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考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Z304034 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也是诺成合同和双务、有偿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
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
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租赁期限 6 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分为两种情形:①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②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为了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生们备考一定很辛苦吧!考生们只学习基础内容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练习加深自己对知识点的理解。为此,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了一级建造师的相关考点。关注本栏目,会有更大的惊喜等着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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