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考点: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仓储合同中的法律特征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本文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分享2018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考点: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希望对保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Z304037 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这是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二)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
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是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三)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为了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生们备考一定很辛苦吧!考生们只学习基础内容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练习加深自己对知识点的理解。为此,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了一级建造师的相关考点。关注本栏目,会有更大的惊喜等着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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