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主要职业病有:
(1)氮氧化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2)苯中毒。如:油漆作业、防腐作业。
(3)甲苯中毒。如:油漆作业、防水作业、防腐作业。
2.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3.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内、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的费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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