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越来越近,教材也即将上市,考生们也希望提前进入学习阶段,从而为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法规的一些知识点,供考生参考学习!
『投标人及投标规定』
1.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投标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的要求内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保证金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资格审查资料
3.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标书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
■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行为的规定(五种情况)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重点难点】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重点难点】关于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这个成本,是以该企业自己的成本作为标准,即它不可以比自己的成本低,因为低于自己成本,为了赚钱它唯一的方法就只能是偷工减料了;但是可以低于社会成本(社会平均水平),因为必然有一些公司由于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而使自己的成本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从而获得超额利润。
6.联合体投标
项目 |
内容 |
内涵 |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适用范围 |
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 |
资格要求 |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及资格条件(各方均须单独满足条件) |
资格预审通过后 |
■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
法律责任 |
■联合体内部-通过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