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越来越近,教材也预计将在5月中旬上市,许多考生希望提前进入学习阶段,从而为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建法规的一些知识点,供考生参考学习!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施工许可制度的概念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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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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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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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施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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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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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但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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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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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不是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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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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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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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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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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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体制
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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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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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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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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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投资大中型基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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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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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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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房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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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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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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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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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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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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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太小了没有必要 抢险救灾工程-时间来不及 临时性房屋建筑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 |
无须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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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工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发改委批准)
■资金到位情况
■投资项目市场预测
■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要求
4.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8个)
5.施工许可证的延期及废止
■领取后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可申请延期
■延期次数最多为2次,每次不超3个月
■不开工、不延期,自行废止
■也就是说,从领取施工许可证起,最迟可9个月开工
6.施工许可证的重新核验
■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自中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要核验施工许可证
■核验不符合条件的,应收回施工许可证
实行开工报告制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7.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法律后果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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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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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为规避办理而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 |
■责令改正(不是上来就停止施工)
■如果具备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则补办 ■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款1%~2%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
8.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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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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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骗并骗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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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施工许可证
■责令停止施工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为罚款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骗当场被揭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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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