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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法规:专利权

    2019-04-29 09:4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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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越来越近,教材也预计将在5月中旬上市,许多考生希望提前进入学习阶段,从而为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建法规的一些知识点,供考生参考学习!

    专利权

    1.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三类)

    2.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关注点】专利的新颖性

    项目
    内容
    新颖性规定
    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部门提出出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3.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计算)

    ■发明-20年

    ■实用新型-10年

    ■外观设计-10年

    4.专利的申请

    项目
    内容
    请求书
    ·请求书
    ·说明书及其摘要
    ·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
    申请日
    ·以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5.专利审批制度

    项目
    内容
    初步审查和公布申请
    ·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也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
    实质审查
    ·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部门可根据申请人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视为撤回
    ·专利部门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权的授予
    ·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与公告
    ·专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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