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二级建造师 | 每人每科54元。 |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248号) | 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留用考务费4元/科,承担考试组织实施 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30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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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二级建造师 | 每人每科54元。 |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248号) | 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留用考务费4元/科,承担考试组织实施 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30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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