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第234批二级注册建造师、第45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公告》,请相关考生们留意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通知,避免影响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第234批二级注册建造师、第45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初始注册二级建造师的85人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申请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的22人符合增项注册条件,申请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的458人符合重新注册条件,申请初始注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张冉等5人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