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已经开始备考,担忧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为了让考生朋友们有条理的预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涉及项目经理的内容及其权利
一、 示范文本中涉及项目经理的内容
1. 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2.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
3.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
4.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
二、 项目经理的权利
1. 组织项目管理班子。
2. 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托签署有关合同。
3. 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4. 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5. 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6.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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