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1.发包人责任
(1)负责办理取得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协助。
(2)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并保证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4)治安保卫的责任
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履行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5)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2.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组织设计交底
(5)组织竣工验收
二、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2)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3)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为他人提供方便
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办法与双方商定或确定。
(5)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
2.承包人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1)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