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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

2022-04-06 14:2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大家准备的怎么样了?法规备考高频考点你学会了吗?这些知识点很重要,快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二建备考 (2)

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

1.债的特点

(1)概念: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2)债权与物权的区别-债权是相对权,而物权是绝对权

债权主体的相对性: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权利、履行义务;债权内容的相对性;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2.建设工程债发生的根据(四种):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四种。

(1)合同之债

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

合同之债,是债发生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即是典型案例。

(2)侵权之债

侵权是指公民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们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重点难点】建设领域侵权之债归结总结(四类)

项目

责任承担

案例

施工噪声

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夜间施工噪声超标,影响附近居民,则在施工人与居民之间形成一种侵权之债

建筑物倒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中的某建筑物忽然倒塌,砸伤了路人,应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发现是由于钢筋质量有问题导致,可向钢筋供应商追偿

建筑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

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某商铺屋顶广告牌坠落砸伤路人,商铺的业主或实际经营人负有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如不能证明,就由商铺业主或实际经营人赔偿

·赔偿后发现真正的原因是广告公司在安装广告牌时焊接有问题,可以向广告公司追偿

建筑中抛掷物、坠落物(有动作)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从某居民楼中抛出一物,砸伤了路人,则由居民楼临街这一侧,拿不出证据证明不在家或不可能实施的业主或承租人赔偿。

(3)无因管理(无义务+主动做好事+有人受益)

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

(4)不当得利(不应当得到+利已+损人)

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人。

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建设工程中常见的债的类型有:施工合同债(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买卖合同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侵权之债(施工单位与附近居民或施工第三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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