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级建造师承包法律制度知识点10: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随着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热度上升,所以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难度也有所提升,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呢?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承包法律制度知识点10: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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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10: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1.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速记点评】对于以上的后三种情况,考试中可以根据常识来予以判断。
【经典例题】
1.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属于( )。
A.工程质量不良行为
B.资质不良行为
C.工程安全不良行为
D.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工程安全不良行为的认定标准包括对建筑安装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
2.下列建设工程不良行为中,属于施工企业资质不良行为的是( )。
A.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B.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
C.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D.将工程转包的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应该被认定为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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