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竞争压力这么大,同样的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也是压力很大的,所以在备考考试的时候,一定要努力啦!为了帮助小伙们,接下来小编带大家学习二级建造师生产法律制度知识点18: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和处理。

2019二建抢分 扫码打卡
知识点18: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和处理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一)事故调查的管辖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组织调查。
2.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地的省级政府调查。
3.较大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市级政府调查:
4.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县级政府调查
5.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政府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
6.自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交通事故、火灾发生之日7日,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上级政府可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二)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与职责
1.成员:由有关政府、安监部门、其它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组成,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还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2.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指定。
3.背景: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如需做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5.未经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三)事故调查组报告的期限与内容
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批准可延长,延长不得超过60日。
2.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调查的政府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2.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
3.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速记点评】重点是事故调查的权限与处理。
【经典例题】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30天内做出批复。
A.重大事故
B.特别重大
C.较大
D.一般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政府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可以由( )进行调查。
A.安监部门
B.市级政府
C.事故发生单位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事故调查都是由政府调查,或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即将在5月25、26日举行,网校2019年辅导课程结合多年成功辅导经验,及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全力助您直达!【精品提升班】 【双师面授护航班】。
相关推荐:











扫一扫立即下载
扫码添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