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纠纷法律制度知识点7:证据的保全和应用,对于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热度上升,小伙伴们是怎么看的,热度上升这全是因为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证书的含金率。今天,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纠纷法律制度知识点7:证据的保全和应用,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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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7:证据的保全和应用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证据的保全
1.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2.程序
(1)申请诉前保全,需提供担保,在48小时做出裁定,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
(2)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解除保全;
(3)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承担责任;
(4)仲裁中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将证据提交基层人民法院。
3.证据保全的实施
(1)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
(2)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到场。
二、证据的应用
1.举证时限
(1)可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2)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3)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予以训诫、罚款。
2.证据交换
3.质证
质证是指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对证据有无证明能力以及证明能力的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的过程。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可以不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件或原物的情况: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2)原件或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4.认证: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进行审查确认。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的认定原则: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或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证人提供的对其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的有利证言,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的证言。
【经典例题】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采取的证据保全措施不包括( )。
A.先予执行
B.查封
C.拍照
D.制作笔录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2.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证明力的认定原则,错误的有( )。
A.鉴定结论的证明力大于公文书证
B.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大于勘验笔录
C.经过公证的书证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
D.亲属提供的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E.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大于物证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证据。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的认定原则:(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证人提供的对其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的有利证言,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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