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2010年资格证书(已提交材料)领取通知
请2011年7月11日前(含7月11日)已提交2010年合格人员办证资料的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一级建造师、化工工程师、价格鉴证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统计、审计、城市规划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一、二级结构、安全、二级建造师、国际商务师、一、二级建筑师、设备监理工程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招标师、咨询(投资)、社会工作者、监理、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人、管理咨询师的考生,凭领证号码单和身份证原件到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资格证书。委托他人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还需要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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