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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2012-09-20 11:33   来源: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各位考生:

  为打击高科技作弊行为,确保9月22、23日举行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安全顺利,我省将在省直考点配备时钟,考生应考时只需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即可,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注意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点不提供准考证打印服务。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后对试卷进行雷同指标检测,如发现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判定为雷同试卷,将按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严重作弊者将从重处理。我省上半年已处理了一批答卷雷同的考生。在此,呼吁广大考生集中精力备考,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宣传误导,坚决不购买和使用高科技作弊工具,不相互串通作弊,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

  特此提示。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2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小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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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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