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延续公告
关于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延续的公告
(第四批)
第72号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和《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吉建房〔2010〕13号)文件的规定,经对申请机构的材料和业绩进行审查,准予延续白山市合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3年资质有效期,准予延续吉林中天金诺房地产估价事务有限公司、吉林省国理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1年资质有效期。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六月一日

关于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延续的公告
(第四批)
第72号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和《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吉建房〔2010〕13号)文件的规定,经对申请机构的材料和业绩进行审查,准予延续白山市合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3年资质有效期,准予延续吉林中天金诺房地产估价事务有限公司、吉林省国理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1年资质有效期。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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