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设备监理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7设备监理师《基础及相关知识》:着作权

2017-08-08 14:17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1)着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着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着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着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的内容。

(2)着作权的主体与归属

着作权的主体又称着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

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人包括作者以及其他依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他着作权人取得着作权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因委托合同而取得着作权,二是因继受而取得着作权。着作权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着作权的客体

着作权的客体,即着作权保护的对象,为作品。

着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根据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主要有:

① 文字作品;

② 口述作品;

③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④ 美术、建筑作品;

⑤ 摄影作品;

⑥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⑦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⑧ 计算机软件;

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4)着作权的内容

着作权的内容,是指着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

着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依法享有的以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着作财产权:是指着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利用其作品以及基于利用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以获得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着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等15项权利。

(5)着作权的保护期限

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的保护期限具体规定为:

①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③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着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着作权法的保护。

④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着作权法的保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明白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