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图及宗地图变更
1.地籍图变更
采用数字法测绘地籍图的变更,数字地籍图应随宗地变更而随时更改,但要保留历史上每一时期的数字地籍图现状。
采用模拟法测绘地籍图的变更,地籍铅笔原图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不得改动;地籍二底图应随宗地变更而随时更改,发生变更时,在二底图复制件(兰晒或复印)上用红色笔标明变更情况,存档备查。也可将一定时间内的变更内容标注在同一张二底图复制件上,一宗地变更两次或全图变更数量超过1/3时,应重新绘制二底图。根据变更勘丈成果或变更宗地草图修改二底图的有关内容,去掉废弃的点位、线条和注记,画上变更后的地籍要素。为保证地籍图的现势性,当一幅图内或一个街坊宗地变更面积超过1/2时,应对该图幅或街坊进行基本地籍图的更新测量,重新测绘地籍铅笔原图。
2.宗地图变更
宗地图是土地证书的附图,变更地籍测量时,无论变更宗地界址是否发生变化,都应依据变更后的地籍图或宗地草图,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有关规定重新绘制宗地图。原宗地图不得划改,应加盖“变更”字样印章保存。
其他资料变更
1.界址点坐标册变更
对界址点坐标册中已废弃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用红色笔划掉,在相应位置加盖“变更”字样印章;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的界址点,将原界址点坐标用红色笔划掉,并在其上方标注新测数据;新增加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加在坐标册中;当界址点坐标册变化较大时,应重新编制界址点坐标册。
2.面积汇总表及统计表变更
在以街道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内,划掉发生变更的宗地面积数,并加盖“变更”字样印章,将新增加的宗地面积加在表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视一定时间段,依据变更后的街道“宗地面积汇总表”,变更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3.相邻宗地变更
由于变化宗地地籍要素的变更引起相邻宗地地籍要素变化的,相邻宗地需进行相应变更。如果宗地的变更只引起相邻宗地四至变化,而相邻宗地其它地籍要素未变的,相邻宗地四至状况可暂不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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