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比较法中基本公式:根据实际中比较基准的不同,可分为直接比较分析和间接比较分析。
(1)直接比较过程:以待估土地的状况为基准,用公式表示为,
公式1 PD=PB×A×B×D×E
(2)间接比较过程:以一个标准宗地或条件俱佳的土地为基准,用公式表示为,
公式2 PD=PB×A×B×C×D×E
(3)有关指数的基值:可设比较案例宗地或待估宗地的某因素条件指数为基值100%,若待估宗地或比较案例宗地的该因素条件较优,则其条件指数〉100%,否则,其条件指数〈100%.
(4)公式中总是以待估宗地相应因素条件指数为分子,比较案例宗地相应因素条件指数为分母(C除外)。如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案例宗地情况指数。哪个为比较基础,哪个就取值为100,另一方的值通过比较进行加或减。
(5)对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当因素内存在多个不同因子影响时,可根据因子条件指数确定的途径,分别采用积算(采用单因子与地价相关关系分析)或加和(在确定因素修正总幅度的基础上进行因子分解)的方式确定因素条件指数。
4、市场比较法的特点与应用范围
(1)市场比较法的特点:比准价格
(2)市场比较法的使用条件
仅适用于市场比较稳定,有大量丰富交易案例的地区,并且交易案例与待估地块应有相关性和替代性。
(3)市场比较法的适用范围
从适用条件来看,主要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的地区;
从评估目的和评估结果的形式来看,可直接用于评估土地的价格或价值,可用于评估土地或房地产的租金,可用于其他评估方法中有关参数的求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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