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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备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法律责任

2020-04-20 20:1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最燃备考季

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因受疫情影响很多还未确定,考生们可以继续利用上半年的时间进行备考了,在这个最燃备考季,小编为大家提供一些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备考知识点,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参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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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于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土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二、经营违规责任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延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三、其他违规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土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5)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最燃备考季,让自己充实起来~如果您不想自己学习二级造价师考试,可以让老师带着学哦,各种班次任性选,无论您是江苏、四川,还是江西、北京、内蒙古、河南的考生,都有对应地区的课程,其他地区考生可以选择北京的课程~点我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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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二级造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 大纲 / 教材

    各地不同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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