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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2019-07-24 19:3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十四条,主要包括办法制定依据、各部门职责分工、考试科目设置、大纲制定、报考条件、免考条件、成绩认定、合格标准、资格审查、考培分离、违纪处理、资格互认及实施时间等内容。

1.关于部门职责分工。《办法》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委托省人事考试院承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命题、审题和主观试题阅卷等具体工作。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可组织专家进行命题。

2.关于考试科目设置。《办法》明确,考试科目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四个专业。

3.关于报考条件。《办法》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一)至(四)项规定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在企业所在地报考。

4、关于免考条件。《办法》明确,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一)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二)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四)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上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指在国家取消前已由我省颁发,或者是我省已经登记、注册的证书。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公布的名单。

报考指南

二级造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 大纲 / 教材

    各地不同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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