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12年度见习换证补充材料合格人员领取证书通知
一、领证人员范围:
凡于2013年3月06日至2013年03月31日期间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科提请补充见习换证材料且已审批合格的见习换证人员,请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8日(节假日休息)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科领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单位介绍信无效),代他人领取者请同时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前期已公布见习换证合格名单但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造价人员,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速到造价站资质科领取相关证书和印章。
二、每日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30—4:30,办公电话:024—2283703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201室;
公交线路:114、220、115、123、129、环路和平北大街站下车247、203、249、138,市自来水公司站下车。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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