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标准设备釆购招标文件》,关于合同设备和备品备件卖方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能够安全和稳定运行
B.合同设备为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C.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满足在质保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需要
D.在合同设备设计寿命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免费提供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卖方保证:(1)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2)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3)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4)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釆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参见教材P146~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