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工程师的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咨询工程师在执业中,因工程咨询质量问题给委托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工程咨询单位承担责任,工程咨询单位应据此对签字盖章的注册咨询工程师进行处罚或处分。若咨询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或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工程咨询业务的,视情节轻重,将分别予以警告、停止执业、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的处分。
《注册咨询工程(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注册咨询工程师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执业单位或专业手续的,超越规定专业执业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警告1年的处分。在执业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不履行注册咨询工程师义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暂停执业一年的处分。注册咨询工程师在执业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直接责任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吊销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的处分。
责任编辑: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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