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外贸货物包括:
(1)项目产出物直接出口、间接出口和替代进口;
(2)项目投入物直接进口、间接进口和减少出口。
注意:实践中为简化工作,可以只对项目投入物中直接进口的和产出物中直接出口的,采取进出口价格测定影子价格。对于其它几种情况仍按国内市场价格定价。
直接进口投入物的影子价格(到厂价)=到岸价(CIF)×影子汇率+进口费用;
直接出口产出物的影子价格(出厂价)=离岸价(FOB)×影子汇率-出口费用;
责任编辑: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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