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基本职能是从事证券登记、存管、过户和资金结算与交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是保障证券交易连续进行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履行下列职能: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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