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项目组织再造时,除要遵循前面介绍的组织设计原则外,还要把握以下几点:
(1)尽可能保持项目工作的连续性。项目组织再造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项目工作的更好开展,而决不是重新构建组织。因此要尽可能防止因项目组织调整而对项目顺利进行产生影响。
(2)避免因人调整组织设置。组织的调整要以项目工作为中心,避免为了满足或削弱个别人的权力等而对项目组织进行改变,否则只能对项目工作产生破坏作用。
(3)维护客户利益。当组织调整中出现矛盾时,以客户的利益为先行尺度,以完成好委托任务为第一原则。不能因组织的调整影响了项目合同的正常完成。
(4)处理好调整的时机问题。当必须对工程项目组织进行调整时,要注意研究和把握调整的最佳时机,有时不能操之过急,并利用调整前的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各种意外情况的出现。
(5)新组织一定要克服原组织下需解决的问题。调整是为了项目的发展,不是为了解决原组织中的所有问题,而只是解决不适应项目开展的主要关键问题。因此在构造新组织时一定要认真分析研究,新组织能否达到这一目标。
此外,在考虑项目组织结构调整时还应时刻注意一点:即调整不一定是最佳方案,能不调则不调,能小调则不大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