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识别国民经济费用与国民经济效益范围的过程中,将会遇到税金、国内借款利息和补贴的处理问题。它们只是国民经济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转移支付。
(一)税金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关税等等。税金对投资项目来说是一项支出,从国家财政来说是一项收入。这是企业与国家之间的一项资金转移。
税金不是投资项目使用资源的代价,所有财政性的税金,都不能算作国民经济费用。
(二)补贴包括出口补贴、价格补贴等等。国家以各种形式给予的补贴,都不能算是国民经济效益。
(三)折旧在国民经济评价中,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所消耗的资源作为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已经列入了现金流量,所以就不能将折旧作为国民经济费用进行重复计算。
(四)利息利息是利润的转化形式,是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一种资金转移,并不涉及资源的增减变化,所以,利息也不能作为国民经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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