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的金融监管职责有:
(1)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2)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3)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2.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金融监管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的授权,银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1)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2)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5)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6)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8)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