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法人登记管理
1.企业法人登记范围、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及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应当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事业单位、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法人条件的,也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企业法人登记的主管机关,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2.企业法人登记条件、登记事项
3.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开业登记。
4.企业法人变更、注销登记
5.登记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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