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实施后每年可节水269亿立方米,其中利用非常规水源替代新水70亿立方米。
(一)农业节水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灌区改造。
(二)工业节水重点工程项目
在优化调整区域产业布局的基础上,鼓励企业进行生产工艺节水改造,重点对火力发电、石油石化、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等高用水行业进行改造,减少用水量,提高废水处理回用能力,有条件的要积极利用海水、再生水和矿井水。
(三)城市节水重点工程项目
加快《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近期规划(2006年-2007年)》的实施。“十一五”期间城市节水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建筑单体和居民小区中水利用示范、城区雨水利用示范及节水器具标准化及应用示范等。
(四)非常规水源利用重点工程项目
落实《海水利用专项规划》、《“十一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沿海高用水企业海水冷却的工艺改造力度,在沿海缺水城市和海岛建设水淡化工程,解决部分地区工业纯净水、海岛居民及公共生活用水。“十一五”期间非常规水源利用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再生利用、矿井水利用示范和再生水利用水质安全关键技术示范等4类。
(五)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
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总结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提高建设标准,建设100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加大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投人力度,实行整片推进。
(六)能力建设项目
为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十一五”期间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安排省界断面计量监测、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节水执法监督能力等3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