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对于重要的设备,最好与一个总厂厂商签订合同,不要分散签订,这样有利于管理。
(2)对于长时间使用的大宗材料,最好能与几家供货厂商签订连续供货和定期结算的供货合同,以防止独家供货时,厂商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延期供货。
(3)对于零星物资供应也要引起足够重视。
(4)在执行订货合同过程中,咨询工程师要密切注意合同履行进展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和补充定货。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货物款支付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一般为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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