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预安排
常发生在下述情况中:
(1)项目是一个竞争性建议的结果,特别的人员已作为建议书的一部分被确定了。
(2)项目是一个内部服务项目,人员安排在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中已被确定。
(3)项目委托方对项目人员有特殊要求,项目团队的一些特别人员必须按委托方要求来安排。
2.商谈
在大多数项目中,项目团队的人员吸纳必须通过商谈来解决。
(1)同公司内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商谈,以确保项目能在必要的时间段内得到熟练的合适人员。
(2)对于稀缺的或专业性很强的人力资源,在组成项目组织时不得不同其他项目团队商谈。
(3)选拔作为一种特殊的商谈形式,在项目团队人员安排时也可能会被采用。选拔可以是部门内部,也可以是公司内部。选拔的优点是成本低、容易控制、情况好掌握;缺点是易受行政、人际关系等的干扰,来源范围可能相对窄一些。
3.招聘
对于一个项目来说,招聘可用于取得特殊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
招聘可以是全社会招聘,也可以是内部招聘,其好处在于资源来源广,可供选择的余地大;缺点是成本高,需解决的相关问题可能比较多,特别是外部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