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建立居住证制度;
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2]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提高城镇建设使用存量用地比例。
[3]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盘活利用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
[4]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5]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6]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7]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空间开发管控制度。
[8]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9]建立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推行污染第三方治理。
[10]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