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员问题】什么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为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5年9月发布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在中国境内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省级发展改革委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批准,取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才能开展业务。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招标代理业务,包括受招标人委托,从事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中央投资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