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爆破工作开始前,先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使所有通路处于监视之下。
2、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3、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4、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5、爆破作业人员将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并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6、装药前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爆破后,爆破员将按规定的等待时间(炮响完后不少于5分钟)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如果发现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将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标志。
7、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8、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遇雷雨时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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