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根据易燃液体的贮运特点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901年修订版),将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3类。
甲类:闪点<28℃;
乙类:28℃≤闪点<60℃;
丙类:闪点≥60℃。
②根据易燃液体闪点高低,依据GB6944--19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将易燃液体按闪点分为以下3类。
第1类:低闪点液体,闪点<-180C;
第2类:中闪点液体一18℃≤闪点<23℃;
第3类:高闪点液体≥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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