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价方法的适宜性
在这方面我们走过一些弯路,体系建立之初,建立了班组、部门和厂的三级识别和评价机制,自下而上地进行危害辨识别和风险评价。但是在工厂集中评价重大风险时,由于只是简单片面地套用LEC法进行评价,使得我们评价出来的重大风险出现了较大偏差。一是辨识评价不充分,二是没有体现出企业和行业的特色,甚至还出现了重大漏项。这一度使我们感到很困惑,明明实践经验表明一些危害已经可以列为重大风险了,应该加以重点控制,但套用LEC公式计算时却不是这样。以致于我们在接受第三方第一阶段审核以后,都不得不反过头来进行第四次补充辨识评价工作。
后来,在应用LEC法进行评价时又引入了“是非判断法”相结合,比如对锅炉缺水的识别评价。因此,从多种评价方法中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辨识与评价方法,建立自下而上的识别评价机制,在建立体系初期时尤为重要,这个环节的工作做好了,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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