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2.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4.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验检查。
5.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当地所在的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核发牌照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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