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部门规章 > 正文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2013-09-13 09:21    【  【打印】【我要纠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监察厅(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今年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和《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要求,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决定联合对全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部署,严密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厅(局)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要制定严密的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10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将于10月份组织力量对北京、天津、山西、黑龙江、辽宁、安徽、江西、湖北、广西、青海、宁夏1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行重点检查。被重点检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市、县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材料要情况全面、数据翔实、问题清楚、对策明确。具体检查方案见附件1.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市场规范运行的基本制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土地登记可查询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是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落实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各地要通过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土地市场规范运行的基本制度并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规避招标拍卖挂牌,仍采取协议出让和划拨的;对单位和个人擅自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先行确定地价的;对在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对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违纪违法行为,都要依据有关规定严厉追究主管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土地供应情况报告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于每年6月15日前和11月1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土地供应情况统计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厅(局)要于10月底前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检查报告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

责任编辑:莫回头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