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部门规章 >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明确对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用地政策的复函

2013-09-13 15:07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明确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用地政策的报告》(中油外字〔1999〕第26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勘探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属于利用外资的一种特殊方式,其勘探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用地不同于一般的中外合营、合作企业用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行业划拨用地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1995〕国土〔建〕字第52号)的有关规定,凡列入《石油天然气行业划拨用地项目目录(试行)》的生产及配套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用地,应以划拨方式供地。中外合作勘探开采陆上石油所涉及的上述各类土地,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仍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他用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

责任编辑:莫回头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