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房估《制度与政策》知识点:不动产物权生效时间
![618](/upload/resources/image/2024/06/14/594471.png)
根据原因行为不同,不动产物权生效时间分为两种。一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生效时间为,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生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如房屋买卖、房地产抵押,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物权效力。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二是,一些基于事实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只要事实行为发生,不经登记,物权变动也发生效力。
这些事实行为主要有: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但权利人基于事实行为取得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据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公众号](/upload/resources/image/2023/12/05/589380.png)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images/news/news2023/big_pic.png)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