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房估《制度与政策》知识点:不动产登记范围
不动产登记范围为不动产的物权。按照物权法定原则,不动产的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任何人不能创设物权。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是: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例题】下列不属于不动产物权的是(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生存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范围。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参见教材P130。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