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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企改制困难重重 攻关夺隘尚待时机成熟

2005-05-20 00:00    【  【打印】【我要纠错】

  近年来,作为我国建筑业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国有建筑企业的改制、发展、调整以及由此带来的经营格局的变革凸现其重要性。然而,随着改制的全面、深入进行,各类新的问题一一浮现。

  改制成本从何而来﹖

  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一个无法回避的敏感问题是:改制的成本从何而来?我国建筑行业因其特殊性,尽管历经多年发展,但企业实际累积的资本却微乎其微,再加上工程款拖欠这一痼疾久治难愈,给企业改革带来难以承受的资金压力。

  一些地方建设厅的领导指出,尽管目前建筑业在有些地方已经确立了支柱产业的地位,但建筑企业改制过程中,却始终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也因此,资金匮乏已经成为目前建筑企业改制的最大障碍。

  如某省目前有一家设计院进行改制试点,尽管已经完成了资产清算,公司、董事会、下属公司都产生了,但由于置换职工身份尚有800万元资金缺口,始终无法解决,改制问题被一拖再拖。为此,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政府提出免税等各种筹资途径来解决资金难题,但却被以“口子一开,其他行业改革难以实施”等理由拒绝。

  类似的问题在很多省市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的国有老企业、亏损企业更因资金不足而举步维艰。难怪有这样的理论,改制不给成本,只能动用国有资本,不要责怪国有资产流失。

  另外,有些地区,由于建筑业成为当地的主要经济支柱,所以被称为“乡政府的钱柜子,农民的钱袋子”。许多县政府的摊派,甚至干部的工资收入都出自建筑企业。对建筑企业索要多,扶持少,甚至到了企业需要改制的时候,因为怕失去这个“钱袋子”,而过多的行政干预。使有些本来不错的企业,一步一步衰落,甚至到最后,要改革,连成本都没有。

  从目前改制的实际看,建筑企业所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并非能在短期内解决。为此,一些建设厅领导认为,改制时间表的确定有待商榷。更有部分人士私下透露,目前为追求改制的实绩,一些地方的建筑企业往往通过“改名”——在公司名称上加“有限责任”等,实现名义上的改制。一些地方更是把所有制改革、民营化程度、国资收缩比例,作为企业改制的成果加以炫耀,改制成了一场变相的“政绩工程”。

  企业资质标准不符实际

  对于目前的企业资质设置,很多企业老总大叹苦经。一些大型勘察设计院的老总认为,目前不少企业都是由多家设计院合并而成为大院的,但上千人甚至几千人的企业却只有一个甲级设计资质,而几十人的事务所要取得甲级资质也不是难事。这样,设置的门槛太低,设计行业的差距难以显现,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而一些施工企业的老总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则认为,目前的企业资质在人数、资金等硬性指标上的高要求并不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由此也让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追求数字上的达标,只能造假。企业市场竞争所需要的自有的知识产权等技术优势反而无法体现。

  除此之外,一些在地方上的中央企业往往在改制的过程中与当地政府产生分歧。因为政府关心税收、就业与稳定,而企业集团更注重资产与利润,这就导致两者在如何改制的问题上引发争论。这不仅会推迟改制时间,也因此造成企业人才的流失。一些老总为此感叹:不愿孔雀东南飞,宁愿政策松一点,分配力度大一些。

  此次改制中,一些中央的厅局级企业从中央交到地方,那些原先的地厅级干部在破产后成为“两非”人员。对此,一些地方主管部门领导认为,“这些企业,自己摘自己的帽子、自己拆自己的板凳,还要自己组织破产。自己的生存问题都没想通,怎么可能改制?”

  建筑企业改制不是目的,是手段,企业能否发展,能否进一步搞好生产,职工收入是否有提高,这才是根本。难怪有业内人士指出,改制走得慢,换角度而言,不全是坏事。真正令人担心的是,目前建筑业发展的良好势头使得企业改制问题被淡化或者掩盖,但企业深层次的、根本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早死”和“晚死” 的问题会一直困扰企业。

  侯颖

延伸阅读:国有建企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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