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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二级建造师的最新消息

2005-07-26 00:00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印发《王早生同志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座谈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的通知

  建市监函[2005]4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建管局:

  2005年7月15日,我司在杭州市组织召开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座谈会。现将《王早生同志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座谈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会议研究的指导性意见和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司建设咨询监理处联系。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王早生同志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2005年7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大家非常重视,经过认真讨论,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我就这次会议作一简要小结,以便大家下一步开展工作。

  一、目的和背景

  我们这次在杭州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同志就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问题进行座谈,目的是为拟选用全国统一试题库的地方研究一些共性问题。按照人事部、建设部颁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管理权限在地方,建造师考试命题和考试也由地方自行组织。但考虑到减轻各地组织命题的压力,避免重复性工作,同时也考虑到建筑业流动性特点,统一二级建造师标准是适应行业流动性特点的前提,而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试题库是保证标准统一的基础。为此,我们商人事部同意,于今年3月25日印发了《关于征求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方式意见的函》(建办市函[2005]147号),征求各地对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方式的意见。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同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全国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书面复函表示:愿意使用“由建设部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题库中的试题自行组织考试。”为了更好地为各地二级建造师考试提供服务和指导性参考意见,我部于6月23日向有关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荐使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题库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05]57号),明确了选用题库试题进行考试的一些问题。但是,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二级建造师管理权限,包括命题、考试、注册、执业等职责在地方,我们不予干预,我们提供的试题库仅仅是服务性质的,各地是否采用,完全由各地自行决定。

  二、会议达成的共识

  这次会议涉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若干问题,大家对下述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采用统一试卷的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1月19日9点至12点举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试时间定于19日15点至17点举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间定于20日9点至12点举行。

  2、免考条件及免考科目。

    为体现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的精神,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考虑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3、学历专业问题。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中专的学历可参照国人部发[2004]16号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不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其他专业可与人事部门协商确定。

  4、滚动问题。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5、证书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格式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由建设部统一格式,地方自行印制并发放。

  6、职责分工。

    各地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7、考试试题库及合格分数线。

    建设部负责组织专家建立二级建造师考试试题库,制定标准答案并提供合格线参考标准。

  8、阅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采用机读方式阅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客观题采用机读方式阅卷,主观题采用人工方式阅卷。各地根据统一标准答案自行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9、考试费用立项申请。

    各地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89号),申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立项。

  10、试卷供求及费用支付。

    建设部委托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二级建造师首次考试试题库建设的相关服务工作并预先垫支有关费用。选用全国统一的二级建造师考试试题库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05年9月30日之前与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签订试卷需求数量、试卷发送、费用支付等有关协议。

  11、近期工作。

    各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商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布二级建造师考试实施办法、考务文件、报名通知及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及费用分担比例。

  三、各方职责分工

  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工作由我司牵头协调,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命题工作的技术指导,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承担组织管理工作及与有关省的合作;选用全国推荐试题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或其共同委托的机构与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签订考试试卷使用协议并组织实施本地考试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负责牵头协调研究相关政策,负责组织专家命题,协调各方关系,负责审定二级建造师统一试卷。对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管理二级建造师题库。提供各科目考试合格线参考标准。

  2、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受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委托,对二级建造师统一命题工作做具体技术指导:负责编制命题工作规程和命题技术手册,负责组织编制双向细目表和题卡,负责对专家进行命题技术培训,指导专家按命题规程进行试命题、命题、初审、组卷、终审及终校。二级建造师题库由注册中心保管。

  3、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在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指导下,承担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统一试卷成卷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相关会议、会务的承办工作,负责与各省协商确定考试试卷的印刷与传送方式,负责与考试命题、试卷成卷、试卷运送、试卷保密等有关工作的全部费用的垫支并与各省签订考试试卷使用协议。负责保管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试卷,负责向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提供有关命题、印刷等各项费用支出清单,以成本支出和不营利为基础,按各省选用试卷份数确定费用分担比例。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厅(局)负责协调本地人事主管部门,落实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立项、报名、考务、考试、阅卷等相关工作,负责考试成绩统计分析并在建设部提供的参考合格线的基础上确定合格分数线;负责印发考试合格人员通知书;与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签订考试试卷使用协议,负责考试试卷的接收,负责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试卷保密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1、2005年8月10日之前,各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组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职责分工。

  2、2005年8月20日之前,各地应完成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立项申请工作,并制定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3、2005年8月25日之前,各地应公布《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并开始组织报名工作;

  4、2005年9月20日之前,各地应完成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汇总工作;

  5、2005年9月30日之前,采用统一试卷的地方与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签订有关协议。

  各地要充分认识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抓紧申请考试收费立项。各地要按照工作进度精心部署实施,抓紧完成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工作;如未完成二级考核认定工作的地方,建议考试和认定工作同时进行。

  最后我要特别强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管理权限在地方,各地可以自行组织命题,也可选用全国统一提供的考试试题库,采用哪种方式完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但是,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主动与当地人事部门、物价部门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延伸阅读:二级 建造师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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